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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顺义区刑事辩护1个月前

请问社交平台上认识,以谈恋爱交友见面后,女方几天后就以理由借钱,约见面只是吃饭逛商场再购物,半年陆续借了十五万多,购物吃饭三万多,看形势不对要求还钱,一直以别的理由拖拉至今未还,这算不算以谈恋爱为名实施诈骗,而且数额较大,我要怎么做把钱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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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雪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 这是典型的以恋爱为由实施的诈骗行为,建议报警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父亲强奸女儿长达5年,一直在施行,该定什么罪 904150人查看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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