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平顶山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综合法律咨询 > 山东综合法律咨询 > 济南综合法律咨询

+PC用户

山东-济南综合1个月前

女子衣着暴露在地铁上劈叉摆拍,是否违法?

查看法妞问答法律咨询的回答

法妞问答法律咨询 山东-济南 专业律师 智慧普法

  • 9月2日,上海地铁6号线车厢内,能某妮、娄某为宣传其销售的内衣产品,请朋友江某然充当模特,并请男子张某帆拍摄宣传素材。江某然在车厢内仅身着内衣且不按规定佩戴口罩,另三人对其进行拍摄。目前,能某妮、娄某、江某然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拍摄者张某帆被依法处以行政罚款。

    在地铁上衣着暴露违法吗?

    本案中,江某然等人的行为已经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规定,根据本条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同时,《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第10条规定:赤脚、赤膊、油污衣裤者、醉酒肇事者、烈性传染病患者、无人监护的精神病患者或者健康状况危及他人安全者不得进站、乘车。由于张某帆只是受委托拍照,违法情节较轻,因此对其处以罚款;江某然三人违法情节较重应该被行政拘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若是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甚至会受到刑事处罚。

    公共场所不配合疫情防控也属于违法

    在地铁上衣着暴露摆拍不仅会扰乱地铁秩序,违法行为人在地铁上为了拍摄效果,不带口罩,完全不顾疫情风险,也属于违法行为,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摆拍者的穿着过于暴露,不戴口罩,还在地铁车厢内劈叉、摆拍各种不雅动作,一是违反防疫规定;二是占用他人空间,破坏公共秩序和良好风俗。很显然,他们的行为给别人带来了一定的困扰,给其他乘客造成了不适,也扰乱了地铁的正常运行。所以,被警方依法拘留罚款一点都不冤。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792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