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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婚姻家庭1个月前

¥20.00

律师你好,我和我老公有一个孩子,现在5岁,但是在结婚这几年,我老公并没有给我一分生活费,孩子需要奶粉,他才去买。有钱的时候。都是跟朋友去酒吧花几万块。天天晚上喝酒。有时候夜不归宿。也有出轨。甚至给钱给别的妹子花。有时候就喊没有钱。让我自己去买。现在已经是分居生活。他住楼上我住楼下。钱都是我自己靠自己赚钱生活费给孩子买衣服生活用品,我老公在外面欠了一堆外债。经常赌博欠了很多外债。我结婚的黄金已经被他拿去卖了还债。甚至骗了我姐三万多。利用各种理由。他妈妈就跟我妈借了2万,已经两年多了。现在最近让我去找我二姐借几千块,现在这样的日子已经过不下去了。他家就一层父母的四层楼。一楼在卖鞋子。没有任何车子。也没有存款。我怕离婚。孩子父亲不给支付抚养费。我的青春损失费。精神费。他家财产也没有。还有这几年都是我自己带的。我想孩子判决给我的几率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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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桂林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业晟律师事务所

  • 你好,法院判决离婚主要看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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