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为工作琐事发生矛盾,扬州的女子李某竟在工作群内辱骂同事张某,并捏造事实丑化张某。不仅让张某遭到非议,甚至还引起了家庭矛盾。近日,张某将李某起诉至法院,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张某向李某赔礼道歉并进行了赔偿。
侮辱他人应如何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对于这种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侵权人首先需要停止侵权行为,并删除有关侮辱受害人的言论;其次需要向受害人赔礼道歉,并消除因侮辱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不良影响,为受害人恢复名誉;需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
对于这种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一般给对方造成的都是精神损害,所以这种情况下受害人索要的赔偿一般都是精神损害赔偿。而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五)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公然侮辱行为该如何处罚?
对于公然侮辱他人的人,应当根据情况处以以下处罚:
一、对于尚未构成犯罪的,应该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侮辱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对于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是会构成侮辱罪的;不过由于此罪属于自诉罪名,所以如果受害人不主动报案或者提起刑事自诉的话,公检法机关是不会主动介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所以如果遇到被他人侮辱的情况时,一定要及时报警,让对方受到应有的处罚。侮辱情节严重,构成侮辱罪的,则应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