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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婚姻家庭1个月前

¥9.90

对方出轨,并生育一子,如果离婚,民法典怎么规定的?

查看谭桂德律师的回答

谭桂德律师 广东-清远 广东飞来湖律师事务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1个月前

  • 表达不准确,是育三个儿子(8-6-3),小儿子是出轨产物,夫妻一直生活在一起的,近期女方突然提出离婚后才发现女方不光出轨,还生育了情夫儿子。

    1个月前

  • 婚内出轨,属于违法与不忠,存在情理上的过错,可以向法院请求离婚,和第三者有了孩子更是可以作为离婚的证据。
    离婚时有过错的一方在夫妻离婚时分割财产时应少分或不分,同时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无过错方一定的照顾。
    无过错方可以根据《民法典婚姻篇》第46条的规定提出赔偿要求,具体的数额则要根据无过错方的损害程度(包括精神损害)双方的经济状况、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考虑。
    具体来说,婚外情离婚赔偿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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