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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律师你好,咨询一个法律问题:已经生效的刑事案件,由于当事人是复发性抑郁症患者,在判决书下来后向法院进行了监外执行的申请,法院随后委托司法鉴定单位对当事人抑郁症进行了司法鉴定,鉴定结论是有复发性抑郁症,但不影响服刑,后法院做出不准监外执行的判决。由于疾病的原因到现在还没有收监。由于当事人疾病反反复复的,现在想向法院申请重新进行抑郁症的司法鉴定的申请,法院说没有相应的法律条款支持。请问一下,这种情况可以办理重新司法鉴定的申请吗?法院判决书下达的时间是2021.6.10号 ,进行复发性抑郁症司法鉴定的时间是2021.7.1号,法院下发不予监外执行决定书的时间是2021.12.21号。谢谢曾律师
曾赛刚律师 海南-三亚 广东华商(三亚)律师事务所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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