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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律师您好!关于买房屋一案情况如下;以小张小王夫妻俩名义买房,和父亲张先生订立书面协议,内容是;房屋总价合同是200万元,父亲张先生先付款100万元,余额100万元由小张办理贷款手续。小张每个月向银行还贷款,父亲老张先生每个月按时给(转账)小张钱。父亲张先生如果在还清对儿子小张小王的借款本息或没有收入,停止还款可以卖掉此房,小张和小王应同意。父亲张先生百年后小张和王可以收回此房。请问这父亲张先生和子女买房关系是不是叫借贷呢(父亲张先生给儿子小张的房屋首付款和每月付房贷都有银行转账记录)?请指导一下。谢谢你!
郭志杰律师 江苏-无锡 江苏金渠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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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律师 河北-石家庄 河北君和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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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利华,生于1978年,湖南师大本科学历,湖南谭青生律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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