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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公司法务1个月前

身份证借出后被借用之人登记成了公司法人,对身份证本人有什么危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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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黛璇律师 浙江-宁波 浙江远洋律师事务所

  • 在工商局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实际不参与和承当公司董事长或经理任何职务与职权,甚至不是公司的员工,与公司运营和成立毫无实际关系,仅是因公司实际股东或掌控人的口头或书面协议,充当工商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一般将其称为公司”挂名”法定代表人。
    在担任所谓”挂名”的法定代表人中是有较大的法律风险,而且会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常见情况有两种:
    一、不能证明自己是”挂名”的法定代表人:
    1、在民事责任中,和某种情况下法定代表人需要为公司人员违规行为所造成损失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2、在行政责任中,和某些情况下法定代表人需要为公司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除非法定代表人能证明,本人对公司违规行为并不知情,并且主观上没有过错和失职。
    3、在刑事责任中,公司有犯罪行为,法定代表人并不一定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在我国的《刑法》规定中,有部分罪名是除了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会追究”直接的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比如:销售和生产冒牌产品罪、非法经营罪、偷税罪、侵犯著作罪等。
    4、在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和被申请强制执行欠缴税款时,在特定情形下,行政机关、司法有权对法定代表人采取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是其他自然人担任。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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