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抚州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行业交流法律咨询 > 河北行业交流法律咨询 > 石家庄行业交流法律咨询

+百度小程序用户

河北-石家庄行业交流1个月前

一个17岁患有抑郁症,焦虑症,恐男症的女孩杀人了,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监护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查看陈朝民律师的回答

陈朝民律师 河北-石家庄 河北康诏律师事务所

  • 如果该女孩在实施杀人行为时,属于发病状态,具有精神疾病,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监护人对附带民事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二审终审后再审要开庭吗 16783人查看

孙志军律师 湖北-武汉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240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