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云阳县

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陕西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西安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微信小程序用户

陕西-西安房产纠纷1个月前

你好,我们是一家瑜伽馆,与一家专门做销售的机构在2019年6月签订了合同进行合作,合同期限3年,于2021年6月到期,合同到期后同年10月份我们又进行了一次合作,没有签订合同因此没有具体规范佣金标准,合作结束后我们对对方的成绩非常不满意,因此余留了少部分费用没有发放。对方现在不仅要求我们支付费用,还要求我们支付违约金,请问在没有合约规定佣金组成的情况下我们依然需要依照过期合约的规定支付金额吗?没有合约,也是违约么?

查看孙小星律师的回答

孙小星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

  • 有可能法院要适用之前的合同约定,具体咨询加律师微信13279300577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残疾证可以减免一些物业费 暖气费嘛?租的房子! 27362人查看

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房屋买卖不想通过中介自己交易可以吗 25087人查看

马振文律师 河南-安阳 河南万昆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389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