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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婚姻家庭1个月前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我离婚快一年了!离婚协议上写了小孩的探望权是在不影响小孩学习的情况下随时可以见,可是一离婚后前夫就不愿意了,订了一个月一天还限时三小时!我能上诉么?上诉费用是不是双方出一半呢?去接小孩的时候对方母亲还不给小孩跟我都,还出口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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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文律师 广东-中山 广东商达(中山)律师事务所

  • 探望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一项权利,如无影响小孩正常生活成长的情形,是可以依双方的约定行使权利的,但是,如果你所说的一方存在阻碍你行使探望权,你可以先与对方协调,如果协商不成,是可以向法院提起维权诉讼的,详细情况,可以联系详谈。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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