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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合同纠纷1个月前

签订合同约定假结婚办户口,法院判定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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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妞问答法律咨询 山东-济南 专业律师 智慧普法

  • 冯某、温某结婚后签订《协议书》,约定温某负责给冯某及其三个孩子把户口迁到北京通州区即温某户口上,并且冯某需要向温某支付37.8万元。后来二人离婚并签订《证明》载明:婚姻期间签订的所有协议、借条、收条全部终止作废。离婚后冯某起诉要求认定《协议书》无效,要求温某返还32.8万元,法院审理后判决协议书无效,温某返还冯某30.7万元。
    这种通过“假结婚”的方式来办户口的行为属于钻国家户籍管理政策的空子来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这种行为显然是违背公序良俗的;而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我们都知道是无效的,所以最终法院认定冯某和温某签订的《协议书》是无效的。
    既然双方签订的协议书是无效的,那么温某当然就需要返还因为无效协议书而获得的钱财,所以对于这37.8万元温某是需要全额返还的;不过据了解,冯某实际仅向温某支付了37万元,且温某已经向冯某返还了6.3万元,所以最终法院判决温某需要再返还给冯某30.7万元。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对于公民实施的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是会被认定无效的。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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