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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口刑事辩护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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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岁小女孩被十六岁进行殴打被迫去开处能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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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律师 海南-海口 海南大兴天泰律师事务所

  • 《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上述行为涉嫌强奸罪,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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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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