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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前公司拖欠工资,并且未签订劳动合同,而且之前有过克扣现象,我在朋友圈发布了一些言论,内容提及了公司名称,法人名称,和公司Logo,但是未出现侮辱性词汇,所言也都属实,法人给我打电话说要给我发律师函,请问这种情况,我会被判定为侵犯名誉权吗
卢文德律师 广西-贺州 广西佰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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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锁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一法(天津)律师事务所
苏滕律师,中共党员,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企业合规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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