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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运城综合1个月前

¥30.00

你好,老人90多岁有一套北京房产,有三个孩子,现在与小儿子和女儿共同居住在此房里,女儿50多岁未婚,现考虑按比例将房子分给小儿子和女儿,要求是大儿子的孩子以后赡养女儿,以后将女儿的份额给侄子,想问下遗嘱怎么写有效,怎么保证侄子的利益。

查看韩雨苗律师的回答

韩雨苗律师 山西-太原 山西国晋律师事务所

  • 你好,您这种情况应该首选公证遗嘱。把这些诉求,权利和义务都写在公证遗嘱里。老人90多岁了,意识清楚的情况下,赶紧办理

    1个月前

  • 侄子有处置姑姑财产的权利和赡养姑姑的义务,可以一并写在遗嘱里吗。

    1个月前

  • 可以的,一并写在遗嘱里,侄子不可以处理姑姑遗产,老人可以处分自己的遗产,这些要求可以写在遗嘱里。找当地公证机关就可以。

    1个月前

  • 那怎么能保证侄子的利益呢,老人用这个方法来保证女儿的养老,在遗嘱里怎么处理能保证侄子的利益。

    1个月前

  • 你可以在遗嘱里写明,房子分给小儿子和女儿,要求侄子赡养他的姑姑,从而获得这个份额。我不了解您具体情况。只要家里人达成合意,是完全可以的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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