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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公司法务1个月前

你好,合伙制企业已经到期,但有个别股东不签工商注销的协议。如何处理呢?是否可以法院解散?企业本身无任何经营,也没有注资

查看沈彦娟律师的回答

沈彦娟律师 广东-深圳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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