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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德刑事辩护1个月前

八年前,朋友欠我六万块,无力偿还,在他女儿四个月大的时候,送给我了,写了字条,六万块营养费,未不影响学业,18岁前不能探亲,打电话。18岁之后可以见面。
属于民间送养,还是买卖儿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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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阿雯律师 福建-泉州 福建建达(泉州)律师事务所

  • 区分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获利的目的。应当通过审查将子女“送”人的背景和原因、有无收取钱财及收取钱财的多少、对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及有无抚养能力等事实,综合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获利的目的。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属于出卖亲生子女,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1)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生育后即出卖子女的;(2)明知对方不具有抚养目的,或者根本不考虑对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为收取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3)为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4)其他足以反映行为人具有非法获利目的的“送养”行为的。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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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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