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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刑事辩护1个月前

你好!董长存律师,监外执行能去外地打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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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洋律师 内蒙古-鄂尔多斯 上海靖予霖(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

  • 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管机关是社区矫正机构,也就是常住地的司法所,一般来讲,和缓刑、管制一样,只要社区矫正机构同意可以外出,如果外出打工,原住地的司法局要将手续转移到打工地接受,但是暂予监外执行除了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意外就只有怀孕及哺乳,如果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消失,而刑期尚未执行完毕,还要收监执行;不知道你问的属于哪种情况,如果是疾病和生活不能自理,显然不具备外出的打工的条件,如果是怀孕和哺乳还是有可能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哺乳期,打工不带孩子一起的,可能会被认定为没有哺乳的义务,会被收监执行。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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