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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房产纠纷1个月前

你好 我与借钱方签订了“还款协议书”但其中没有标明利息和违约金 但是在合同期内欠钱的人并没有按约定偿还 严重违约 我方还有权要求他支付违约金吗

查看全晓红律师的回答

全晓红律师 辽宁-本溪 辽宁华义律师事务所

  • 您好,您有权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及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您签署的是还款协议书,一定约定了还款时间,对方未按约定履行,您可以基于上述法律规定主张违约金或者要求对方支付逾期利息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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