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阿克苏地区

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湖南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株洲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百度小程序用户

湖南-株洲房产纠纷1个月前

¥30.00

你好!我们八人于2011年买下了某房地产的小区一楼房屋,层高4.2米,实际使用当门店。每间门店35—48不等,各人一间,当时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在合同中开发商明确一条,该房屋在出售之前承诺未作抵押,若出现做抵押、或者一房多卖承诺双倍返还。收款时开发商出具收款依据,并开具了正式不动产登记税务发票。工作人员口头申明没有房产证。由于八人来自不同单位,都没有去要办理不动产相关证件。只是一直实际使用之中。过去十一年了,法律要来查封门店,合同无效,请问我们怎么办?

查看崔伟琴律师的回答

崔伟琴律师 湖南-长沙 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

  • 你好,正常来说,你们签订的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背法律规定,无违背公序良俗,没有恶意串通,你们合同就是有效的,现在听你这样说,合同应该属于有效的。主要需要看你们这个房子是不是违章建筑,现在要看法院查封门店,是不是因为开发商的房屋之前就已经被抵押了。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残疾证可以减免一些物业费 暖气费嘛?租的房子! 27477人查看

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房屋买卖不想通过中介自己交易可以吗 25223人查看

马振文律师 河南-安阳 河南万昆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350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