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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合同纠纷1个月前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开发商违反合同第二十九条擅自变更空间尺寸户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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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芳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

  • 这种情况,按照民法典合同法编有关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商品房预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开发商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擅自改变规划、设计的,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购房人有权选择退房。

    本案中,开发商没有征得你的同意,单方面将双方约定的落地景观阳台改为混凝土半封闭阳台,违反了合同约定,已构成违约,致使购房人的购房目的不能实现。因此,你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房地产公司应返还购房款及相关合理费用。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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