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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房产纠纷1个月前

我家人在2014年在捷信贷款15000元,后因为利息太高,没还,现在捷信把债权转移给其他金融公司,还用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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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智慧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永康律师事务所

  • 《民法典》第五百四⼗五条 债权⼈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但是有下列情形之⼀的除外:

    (⼀)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按照当事⼈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约定⾮⾦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当事⼈约定⾦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

    《民法典》第五百四⼗六条 债权⼈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的,该转让对债务⼈不发⽣效⼒。
    债权人有权将债权转让,只要对方公司将债权转让的行为通知到你,你仍然需要向新的债权人偿还债务。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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