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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呜古斯杜斯

山东-济宁综合1个月前

公司在微信群中污蔑我,说拿公司东西进行处罚。但是他也没拿出来证据。我这个可不可以告他诽谤或者污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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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晓朦律师 山东-济宁 北京中银(济宁)律师事务所

  • 您好:按照《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千零⼆⼗四条规定,【名誉权】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不得以侮辱、诽谤等⽅式侵害他⼈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等的社会评价。
    建议您向公司提出恢复名誉,公开道歉。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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