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北京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东城区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5月初跟领导报备离职后在交接工作,5月9日跟部门人事咨询关于没有使用的年假和调休的假期该怎么处理,人事回复直接提交休假就可以,离职证明会给我开我离职的那天时间,假期就相当于折现了,结薪日和离职日不是一个算法。我打算5月18日办理离职,于是把年假和调休申请在5月19日至5月27日。部门领导和业务领导都审批通过了,于是我按照人事说的理解成我可以5月18日离职,就提交了5月18日的离职,也审批通过了。现在发工资,我没有收到年假和调休假的工资,问人事说我申请的离职日期是18日,申请休假的日期是19-27肯定没有工资,又是这么解释的。我想了解前后说辞不一致,而且在我提交完年假且审批通过的情况下,为什么18日以后不算工资提交离职申请的审核过程中人事和行政不做任何通告,而是直接同意我18日离职,在事后告诉我没有工资是合法的吗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夏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为湖北省内最大专业律所,湖北
帮助人数:28934人 粉丝人数:40522人
2019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证考试获得A证,现为湖北五经律师事
帮助人数:170人 粉丝人数:711人
毕业华中科技大学,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仲裁
帮助人数:2158人 粉丝人数:4661人
律师,专利代理师,高级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咨询师,获会计从业资格
帮助人数:559人 粉丝人数:1884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