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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房产纠纷1个月前

关于合肥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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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成志律师 安徽-合肥 上海汇业(合肥)律师事务所

  • 业主委员会成立一般有具备以下条件: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1个月前

  • 现在社区对于本小区 要求满800户同意签字并每户提交房产证复印件 这个每户提交房产证复印件合理不

    1个月前

  • 应该是合理的,社区认为你的小区满足800户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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