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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某住宅小区的,我们这里每月每户收取100.2元的公共设施使用费,其中电梯维护费74元,垃圾清运费6元,公共设施照明费20.2元。物业强行收费,不交停水停电,请问根据那条制度规定标准收取的这三项费用?电梯费这么高基本每天都有一部电梯在停运,给100多住户出行造成极大不便,又该如何解决?没有经过业主同意,强行把水电与设施费的收取挂钩,合理吗?望各位律师予以帮忙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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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13888400690。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现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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