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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河西区房产纠纷1个月前

您好!我的情况是,新买的商品房在通知收房后,去收房。收房时,物业派人跟从验房,发现房屋有渗漏,所以当时物业说会催地产修,修好了再通知我收房。但是一直没有人通知我。期间因为我早就定好装修合同了,急于入驻,所以我催过好几次,后来我又从他们官方公众号催办,才有人跟我对接。工作人员说,我要是现在收房需要从去年交物业费,我想咨询一下,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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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勇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

  • 不合理
    1.您与开发商是商品房买卖法律关系,与物业公司是物业服务法律关系。您支付了全额购房款后开发商有义务将质量合格的商品房进行交付,所以物业公司无权要求先缴纳物业费才能收房;
    2.房屋未交付前的物业费由开发商支付,交付之后由业主承担。现物业公司要求从去年也就是未办理收房手续前的物业费不合理。
    3.因提供信息有限,如房屋出现问题,但并不严重:如渗水、漏水,这种情况,买受人拒绝收房的要求不会得到法律支持,但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包责任,并赔偿修复期间的相应损失。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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