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北京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石景山区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您好!我是买方。10月26日与卖方就买卖房屋一事签订了合同。合同规定,若30日未办理房产过户,则视卖方违约,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赔偿买方违约金5万元。我们已到交易大厅办理了交易手续,并且已付给卖方40万元。只是因为地税缴税系统更新,没缴上税。现在卖方又不卖了,请问我要求卖方履约卖房子,或赔偿违约金合不合理?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董建春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
本律师自1993年执业以来,经历了无数案件的磨难与挫折.教训
帮助人数:89人 粉丝人数:637人
专业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及交通事故等法律事
帮助人数:107人 粉丝人数:772人
京师律师事务所的介绍,全国前三名的律师事务所,世界排名200
帮助人数:87人 粉丝人数:1307人
刘祥杰主任律师,广东祥杰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中共广州律协党代表
帮助人数:1535人 粉丝人数:3225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