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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河西区刑事辩护1个月前

我之前贷款的公司被定义为非法集资,我如果不还会被抓么,在法院没起诉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会冻结我得账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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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金环律师 天津-津南区 天津助道律师事务所

  • 分析,如果是一个借款人或借款企业,所借的资金款项来源是非法集资的众多涉众型出借人的款项的,该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或拒不偿还借款。借款人或借款企业是否也要承担与平台类似的刑事责任,比如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共同犯罪刑事责任呢?

    其实借款人或借款企业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还得看其是否和凭条有共同犯罪的主观故意及客观上是否实施共同犯罪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观方向表现为故意,并且只能是直接故意,但行为人不能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借款人仅仅是无力偿还借款,或者是拒绝偿还借款以及具备配合相应借款款项清退的。不能以此作为其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相关罪名,实际上来说这不属于刑事责任,而是一种民间借贷中的纠纷。如果是民间借贷纠纷,按照规定,双方借款法律关系成立。借款人以对方不具备民间借贷主体资格当为由拒不归还本息,理由不能成立,应依法偿还借款本息。
    欢迎加微,私人法律顾问,您身边多一个律师朋友。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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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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