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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受害人的家人,这件事情发生在5月16号,受害人是未成年人,事发当天学校举行考试,受害人考完试之后,天气不是那么的好,受害者就决定在学校停留一段时间再回家,就着窗边的位置坐下,然后突然一颗足球砸向窗户,窗户打碎了,导致受害者的大拇指上的静脉被割伤,血流不止,受害者立即被送往医院,事情发生后,校方打电话给了受害者的母亲,说明受害者受伤了,现在在送往医院的路上,并且强调了是受害者本人自己弄伤的(打电话的人是这所学校的校长,话语中可以看得出有要逃避责任的意思)肇事者也是学生,事发后肇事者和肇事者的家长一起来到医院看望受害者,受害者因此还做了手术,现在受害者因身体不便无法进行正常学习,受害者年龄16,现就读初中学校,年级初三,距离中考时间还有一个月左右,事后校方只是简单的过问了受害者的情况,没有什么表态,肇事者和肇事者家长也是简单过问还有去医院看受害者换药,有提出要登门看望受害者的请求,现在我就想要问问学校需不需要因此负什么责任,假设学校作出的举动一直只是推卸责任之类的,那要怎么办,肇事者又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受害者会得到什么样的赔偿,受害者的学业和身体如果就此耽误了,学校和肇事者又应该如何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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