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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抚州婚姻家庭1个月前

事情是这样 我和我我前夫是感情破裂离婚的 我们有个儿子,2013年3月30号生了个儿子,我们无夫妻共同财产,从2018年开始因感情破裂,他也有家暴我几次,然后一直分居了,一直不肯拖着离婚,然后我是从2020年8月就去了婺源法院起诉离婚,民事调离婚了,在法院当时给了分居时候的抚养费一万块,然后我就要从2020年9月1号开始,每月给抚养费600元,或者按年付,直到给到我儿子独立生活为止,我从跟他离了后就因为家里总总原因我也一直没给抚养费,我也没有稳定的工作收入,早几天我收到了婺源寄来的法院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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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珊玲律师 江西-抚州 江西深抚律师事务所

  • 法院传票是什么事情起诉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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