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感情破裂的表现形式: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感情破裂的形式有多种多样,不一定非得等到分居两年。不满两年,也可以判离婚。
起诉离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夫妻双方同意离婚但是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夫妻一方可以向另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的证明:居住证时间持续超过一年。
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驳回原告起诉,半年后原告才能再次起诉离婚。
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判决离婚。
二、离婚中的财产和债务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三、子女抚养 1、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抚养费。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