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北京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石景山区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你好 我司以客观经济影响及公司组织架构业务调整为由,自五月一日解散北京公司全部业务。北京员工可选择去南京工作,不申请去南京工作的员工会有工作人员对接后续善后工作,此决定在4月28日通知到我们,并未提及赔偿相关事宜。请问这种情况是否算违规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符合n+1或2n的赔偿标准?
张金荣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
1个月前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6358人 粉丝人数:19852人
王兴旺律师,曾执业于山东、北京、上海多家律师事务所,现执业于
帮助人数:70人 粉丝人数:1683人
帮助人数:3126人 粉丝人数:7373人
2010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山东祺君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拥有
帮助人数:588人 粉丝人数:8705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