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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延庆县债权债务1个月前

你好,请问债权人对债务人(在执行人)的执行,如果撤销的话,应该怎样写文书给执行厅。有范本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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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晶宁律师 北京-西城区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 执行暂缓法定情形:1、执行措施或者执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2、执行标的物存在权属争议的;3、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人享有抵销权的。4、《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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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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