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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岁保安(属于外聘未签署合同),在职期间临时帮忙在工地工人生活区帮忙倒运材料,自己不小心头碰到钢楼梯横梁,导致颈椎错位,现手术费已发生6万元,后期可能还有误工费、康复治疗费、餐费、营养费、车费等等。请问作为用工方应该如何对于此人进行赔偿?是否全额赔付?
【此人是通过内部员工介绍入职的,我公司规定不允许60岁以上人员入职,提出索赔方也是介绍人及病人家属】
问题补充:
我是用人单位,想知道应该承担多少责任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18194203325,杨晓玲,法学学士学位,甘肃华藏律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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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现为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业务范围以民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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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兰州财经大学法学院,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已从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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