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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等攻

上海-浦东新区房产纠纷1个月前

¥25.00

您好。买房订购协议是在没有买房资质时签的。交了首付款和定金。。

查看刘海霞律师的回答

刘海霞律师 上海-浦东新区 上海伟创律师事务所

  • 如果你是买受方,争取在合同约定的网签、过户前取得购房资格。在房产交易中,对于购房资格问题,由于购房资格关系到合同能否履行的基本问题,且购房资格与买受方个人情况密切相关,故对于自身是否具备买房资格,买受方应当事前充分了解,尽到注意义务。中介方作为居间方,对于房屋情况及资质审查应尽到提示义务,为合同双方顺利签订、履行合同提供便利。如果根据合同约定的网签、过户时间,由于买受方仍不具备购房资格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则可能构成违约,如果在与对方无法协商的情况下,对方一般会要求买受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违约金的性质为损失填补,当事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可以就违约金的适用情形、计算标准等具体规定,当事人主张违约金的,应当就其实际损失方面充分举证,举证不能的或者确实过高的,法院将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酌情判定。当事人选择适用违约金赔偿的,定金应当退还。因你提的问题描述较简单,具体还是应根据案情进行综合判断。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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