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 江苏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 泰州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合同和工程预算均由建设方提供,施工方在订立合同之前,提出要将工程预算抄一下,而建设方没有同意,在这种情况下,施工方把建设方提供的预算付在合同后,合同是固定总价,其中又有下浮率,在施工中,建设方的预算漏项少项少量,造成我方损失严重,请问律师我用什么维护自己的利益,
刘冰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金星伟业律师事务所
孙泳欣律师 广东-广州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
奚备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驰东律师事务事务所
本律师毕业于211院校,2012年起在国有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和
帮助人数:1371人 粉丝人数:3616人
中共党员,具有律师执业资格。专注于合同纠纷、拆迁安置、刑事辩
帮助人数:7963人 粉丝人数:10830人
15683330033,微信:15213164407北京盈科
帮助人数:462人 粉丝人数:2190人
胡朝霏律师,法律硕士,北京市安理(重庆)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
帮助人数:20人 粉丝人数:841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