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山东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临沂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与对方因为鸡毛蒜皮小事,对方骂人,我先对手,经法医鉴定,对方没有伤害,对方拿塑料桶殴打我头部使我有轻微伤,因之前对方自己骑电动车摔伤腿,一只腿痛,在无声音的监控视频中,好像是我方把对方推倒一样,实际是路边有个很浅的排水沟,她往后退自己摔倒了,然后她就住院报警,产生了一系列的费用大约3600元,她住院期间的费用应该我方承担吗?她住院隐瞒说是打架造成的伤害而住院,这种方式合理吗?当天法医鉴定完毕,没出鉴定结果,她继续住院,费用应该由我方承担吗?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京师律师事务所的介绍,全国前三名的律师事务所,世界排名200
帮助人数:67人 粉丝人数:1079人
团队主要代理的诉讼案件涉及劳动合同纠纷、离婚情感纠纷,建筑工
帮助人数:2863人 粉丝人数:4182人
帮助人数:492人 粉丝人数:2181人
法学本科毕业后,从2016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行业,为近百家客
帮助人数:889人 粉丝人数:1772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