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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昌平区刑事辩护1个月前

别人先动手打我我还手了,我是皮外伤,他肋骨断了一根,报警的话是谁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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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飞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中书律师事务所

  •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根据你所描述,对方先动手打你,你才还手的,初步判断符合刑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正当防卫。当然,本案还需要进一步判断的是,你是否存在防卫挑衅,如有,则不能成立正当防卫。欢迎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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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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