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损害赔偿法律咨询 > 河南损害赔偿法律咨询 > 焦作损害赔偿法律咨询
电动车与机动车同向行驶在机动车道发生车祸,机动车行驶记录仪显示电动车在前方右侧车道行驶,突然就没了(电动车在激动车道由最右侧车道像左侧车道靠拢时与左侧车后后来车辆右侧发生碰撞)交警判定电动车主责,违反了在机动车道行驶,机动车次要责任,违反了在没有限速标志路段,没有按安全车速行驶,这样的判决合理吗,机动车还违反了哪些
王慎云律师 山东-济南 山东明湖律师事务所
李成竹律师 浙江-杭州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张志霞律师 山西-太原 山西鼎邦律师事务所
喻沙沙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从事律师
帮助人数:261人 粉丝人数:1221人
帮助人数:2人 粉丝人数:551人
本人从事律师行业20多年,精通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等各类型案
帮助人数:15人 粉丝人数:758人
冉林花律师,现为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江西惟民律师事务
帮助人数:81人 粉丝人数:2172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