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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刑事辩护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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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刚刚15周岁了,现在怀孕8个月,男方消失了,联系不到,请问南方是否构成犯罪,男方在和女儿认识时说给钱养她,让她跟他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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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珂鹏律师 广西-南宁 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

  •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如果发生关系时女方已经年满14周岁,就不构成犯罪。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父亲强奸女儿长达5年,一直在施行,该定什么罪 904137人查看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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