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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巴南区交通事故1个月前

¥9.90

父亲83岁,火车交通事故,2O21年11月7日车祸,医到如今,不能自理,不能起床走动,但车站方要求出院,药费由站方出的,但护理费一直由家属开支,营养费也一直由自己在开支。老人的情况基本以后都需要人护理,请问这个费用应该什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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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雪律师 山西-太原 山西君瀚律师事务所

  • 1、建议共同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就护理期,护理依赖进行鉴定,然后再按实际护理人员每天的费用,计算护理费用。
    2、营养期也可以一并鉴定,按当地司法判决标准计算,通常每天50元居多

    1个月前

  •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1、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2、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3、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4、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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