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情况:独生子女不可以分户。
在前言中已经提到“独生子女不可以分户的原因”,一是为了避免出现“一户多宅”的原则性问题,二是为了避免父母无人赡养的问题,其实不论是独生子女还是多个子女,在农村要求进行分户,必须有一个子女跟随父母的户口,也就是说多个子女进行分户后,也是必须有一个子女跟随父母的户口。很显然农村独生子女是必须跟随父母的户口生活的,因为没有兄弟姐妹,就不能做“选择题”。
第二种情况:生活和经济不独立的子女,不可以分户。
生活独立指的是有独立生活的居所,可以是新的宅基地自建房,也可以是购买的城镇商品房,独立生活的居所是生活独立的标志;同时要有独立的经济能力证明,比如银行卡里的存款、银行流水、个人名下的房和车等,并且生活各项开支不需要向父母伸手要钱,也就是不需要父母救济能够维持生活需要。生活和经济的相对独立,意味着分户后有独立生活的条件和能力,不满足这个条件,也是不可以分户的。第三种情况:农村夫妻假借“离婚”要求分户的,不可以分户。
农村夫妻属于同一个经济体,是不可以分户的,只有解除婚姻关系才能办理分户。在生活中有一些农村地区因为有规划建设的需要,所以政策上对农民按户进行补贴和扶助,就出现了一些“假离婚”要求分户的现象,这就属于骗取政策红利;有人觉得去民政局办理了正式的离婚手续就能分户,就能领取到更多按户分配的补贴和扶助,但实际生活中,“假离婚”是受到所有农民集体成员监督的,因为政策红利关系到每一个农民集体成员的利益,所有人都有权利对“假离婚骗取政策红利”的行为进行举报。第四种情况:未成年子女,不可以分户。
这是一个常识问题,未成年子女本身既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又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分户的目的是什么?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相关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之所以不允许对未成年子女进行分户,是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作用,换句话说就是当父母的有责任和义务对未成年子女进行监护和抚养,一旦分户万一未成年人无人监管和抚养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