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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庆交通事故1个月前

¥9.90

你好,我是被告方,起因是我接到几张图片,里面带有人名单位地址,和一些私密聊天记录,未经证实微信真实情况,转发微信,导致一条聊天记录传播范围比较广,对原告造成名誉损害,我是这个传播链条八个人里的第六个人,微信信息经警方调查确认为编造,现在原告起诉我们8个人,需要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我想问一下,我在网上之前查说最高赔偿为5万,那针对起诉多人,赔偿金额会比5万更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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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晓光律师 黑龙江-齐齐哈尔 黑龙江鹤祥律师事务所

  • 这个问题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仅仅几张图片,没有也不会给原告造成多大伤害,一般法院不会支持,或者说支持数额也很小,顶多是赔礼道歉等,如果后果严重另当别论。可加微信一三三五一二二五一四八(数字)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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