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伊春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四川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甘孜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四川-甘孜劳动工伤1个月前

你好,本人是2021年11月02号入职公司,2022年02月07号下午财务主管约谈办理离职手续,没有任何赔偿金,由于公司规定试用期为3个月,所以2022年02月02号是试用期截止时期(这个时间点处于春节假期间,但放假前一天下午我跟领导通过钉钉说过转正的事情,没有任何反馈。所以面谈的时候本人要求按照劳动法给予正常的赔偿金,公司不同意,随后公司通过邮件方式发送一封辞退通知书,理由以绩效扣分事由不符合岗位要求。所以我想问一下律师:1.这种情况我能问公司出具离职证明吗?2、计划通过劳动仲裁方式拿回赔偿金可行吗?

查看吕彩霞律师的回答

吕彩霞律师 四川-甘孜 四川民苑律师事务所

  • 有几个关键问题需要先明确:1.试用期约定三个月是否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2.如果试用期三个月合法,绩效扣分作为解聘理由是否合法?《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具体要比对招聘时的录用条件及公司内部规定才能确定。3.前面两点成立的话,在劳动者无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获得赔偿,因工作时间不满六个月,最多可获得半个月经济赔偿。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您好,老人65岁想一次性补交社保,大约交多少钱? 95623人收听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公务员退休后嫖娼会影响工资吗 87280人查看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退休教师嫖娼让抓了对以后的工资有影响吗? 68242人查看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012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