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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拉萨刑事辩护1个月前

对方是城投集团公司的一个副主管!经人介绍识了他!以能帮我拿个工程项目为借口,先后我与他送现金微信转账银行卡转账30多万!前期拿的十多万写有收条!后期末写字据但是他认可!一年前他与我签了份假合同!藏汉文偏傍缺失不清楚!后又找理由收回去了!但是我拍的有照片!请问律师他能构成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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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冲律师 西藏-拉萨 西藏雪成律师事务所

  • 对方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合同诈骗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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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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