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吉林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吉林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母亲在1999年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时取得了一份土地,由于母亲是我们兄弟四人轮流赡养,所以土地并没有合并在某一个人的名下,多年前我母亲去世,现在村委会以整户消亡为由要收回我母亲的土地,请问我如何维权?说明我母亲年青时就双目失明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已经70岁了,生活不能自理,签订合同是我的名章(名头是我母亲但不是我的亲笔)求指教,谢谢。
由凇铭律师 吉林-吉林 吉林冠霖律师事务所
1个月前
1个月前
1个月前
何光清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
周润律师 重庆-渝中区 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
陈岭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陈焕君是广东知荣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长驻广州、韶关,擅长于刑
帮助人数:8人 粉丝人数:1192人
2015年法律科班毕业,先后服务于广州白云法院、广州铁路运输
帮助人数:636人 粉丝人数:3211人
帮助人数:22人 粉丝人数:1262人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帮助人数:12人 粉丝人数:1109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