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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因与家人发生口角,要求去重庆找内侄女共同生活,同时要求其独子与其脱离母子关系,并给予赡养费。老人有社保有退休工资,每月约3000元,其独子有家庭(一家三口),夫妻月收入共21000元,孩子5岁。老人还要求分割房产,房产现在在房产证上只有其独子的名字。请问这种情况下从法律上是否能断绝关系?老人是否有权分割房产(老人要求把房子卖掉分钱,但房子里还住着其夫,84岁,无处安置),其子是否需要支付赡养费,如果需要,每月需要支付多少钱?
何光清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
周润律师 重庆-渝中区 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
陈岭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从事法律职业二十余年,承办了大量的诉讼案件,积累了深厚的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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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曾在大型国有银行、外资银行工作10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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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英语专业本科,金融专业硕士毕业。毕业后从事金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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