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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这边4月份签署了一份房屋买卖的居间协议,买家付定金10万,并约定5月1号余下首付款90万。到6月份买家以户口未迁走理由拒绝缴纳首付款,可是我们属于置换,并且居间协议上也写明16年12月份迁走户口。买家有要求签订补充协议,压尾款53万直至户口迁走,我们不同意签订这样的补充协议,尾款太多。买家就此拒绝付首付,我们一再发函发短信要求履行协议买家都置之不理,直到15日我们最后一次发函发短信居间合同解除,买家回复法庭见。现在中介也不归还我们的产证,也不解除居间协议,我想问这种情况下我们还能卖房给其他人吗?
张军律师 河北-石家庄 河北君和诚律师事务所
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马振文律师 河南-安阳 河南万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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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律硕士,四川大学法医物证学硕士,工作认真负责,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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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合同纠纷领域内案件,办案期间其能够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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