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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行业交流1个月前

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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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光清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

  • “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是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第42条规定:”律师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尽职尽责,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务“。这就是说:对无力支付的人实行法律援助,是对每一位执业律师的要求,是应尽的义务。”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要求法律援助:
    1、刑事案件;
    2、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的法律事项;
    3、除责任事故外,因公受伤害请求赔偿的法律事项;
    4、盲、聋、哑和其他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法律事项;
    5、请求国家赔偿的;
    6、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法律事项;
    7、其他确实需要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项。其中,刑事诉讼的被告人有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要求获得法律援助:
    第一,中,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律师;
    第二,被告人为盲、聋、哑和未成年人的,如果没有人,法院应当为其律师;其他残疾人和老年人为被告而因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律师;
    第三,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律师。另外,寻求法律援助,应向主管机关设立的提出申请,并提供申请的相应理由和证明,有主管部门法律援助机构统一指定援助律师。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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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军律师 湖北-武汉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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